更新日期:2025年【1】月【8】日

生效日期:2025年【1】月【15】日

物流服务须知

一、物流服务

1.1 卡淘平台卖家(以下简称“卖家”)可以通过平台使用“卡淘官方推荐”物流服务,具体的物流服务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(以下简称“物流供应商”)提供。

1.2 卖家使用物流服务,应当在仔细阅读本物流服务须知、物流供应商服务规则、服务费用、服务流程等内容后,进行下单。

1.3 卖家应当根据下单页面的要求,准确无误地填写物流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寄件人信息、收件人信息、托寄物内容和数量等,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
1.4 卖家承诺使用物流服务的范围仅限于平台交易订单,且保证托寄物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二、服务费用

2.1 卖家使用物流服务,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和额外费用等),具体的费用标准由物流供应商制定,并以实际下单页面的价格为准。

2.2 卖家应当使用 CHP 账户支付服务费用,并确保 CHP 账户余额不低于 100,否则将无法进行支付操作。

2.3 卖家应当及时支付服务费用,否则卡淘平台或物流供应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,并保留向卖家主张应付费用的权利。

2.4 物流供应商揽收托寄物品后,若出现拦截、转寄、拒收退回等情形,卖家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不支持退还,同时卖家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服务费用(如转寄费用、退回费用或重新寄出的费用等),该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同样为 CHP 账户。

2.5 卡淘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,并非物流服务的提供者,因此无法也不支持开具发票。卖家可要求物流供应商开具发票,卖家在当月可以申请开具上个自然月的发票。

三、服务规则

3.1 卖家使用物流服务,视为与对应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就托寄事项签订了服务协议,并受其约束。

3.2 卖家应遵守物流服务供应商官网所公示的规则及相关政策,如有违反,物流服务供应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,并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。

3.3 卖家在使用物流服务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,可通过对应的物流供应商投诉渠道(如官方网站、客服热线等)进行反馈。

四、违约责任

4.1 如卖家未按照物流供应商的要求支付费用,或发生违反物流供应商服务规则的行为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卡淘平台与物流供应商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
4.2 如物流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卖家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
五、争议解决

5.1 如卖家与物流供应商之间发生任何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5.2 卡淘平台并非物流服务的相对方,对因物流服务产生的争议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六、关于本须知

6.1 本须知是《卖家入驻协议》的组成部分,本须知未规定的内容适用《卖家入驻协议》,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,按照本须知确定和执行。

6.2 平台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本须知,但应提前 7 天在平台上公示修改后的物流服务须知。

6.3 卖家如不同意修改后的物流服务须知,有权停止使用物流服务。